- 6.3.4 条码符号质量的要求和评价
1.条码符号质量要求
条码符号的质量要求体现在四个方面:
(1)代码结构要求
(2)唯一性要求
(3)符号要求
这三方面的要求在前面已经有阐述,这里不再重复。
(4)条码符号的等级要求
零售商品条码的符号等级不得低于1.5/06/670。其中,1.5为符号等级值,06为测量孔径标号(测量孔径为0.15mm),670nm为测量光波长,其允许偏差为±10nm。
符号等级1.5/06/670是对零售商品条码符号的最低质量要求,但由于商品在包装、储存和装卸等过程中商品条码易受损毁,使符号等级降低,因此建议零售商品条码的印制质量等级不低于2.5/06/670。关于符号等级的确定,将在下面予以说明。
2.条码符号质量评价
(1)评价方法
零售商品条码符号质量的评价方法采用GB/T 18348规定的反射率曲线分析综合分级法。
反射率曲线是采用符合规定的检测仪器,对条码反射率进行测量后绘制出来的。扫描反射率曲线可以是存放在存储器中的数据形式,也可以是可供人观察的形式,如图6-25所示。
图6-25 反射率曲线示意图
(2)质量参数
(1)参考译码 。 参考译码是描述按照GB/T 18348规定的程序用指定的参考译码算法确定零售商品条码符号所表示数据过程的参数。参考译码的检测和分级见GB/T 18348。
(2)可译码度 可译码度是依据指定参考译码算法评定的、条码符号条空尺寸偏差测量值与最大允许偏差值接近的程度。零售商品条码符号可译码度的检测方法、计算公式和分级见GB/T 18348。
(3)光学特性。条码符号的光学特性参数包括最低反射率(Rmin)、符号反差(SC)、最小边缘反差(ECmin)、调制比(MOD)和缺陷度(Defects)。光学特性参数的检测和分级见GB/T 18348。
(4)空白区宽度。零售商品条码符号左、右空白区的宽度应分别不小于本标准规定的左、右空白区最小宽度(单位:mm,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空白区宽度大于或等于允许的最小宽度,等级评定为4。空白区宽度小于允许的最小宽度,等级评定为0。
(5)符号等级。零售商品条码的符号等级依据译码、可译码度、光学特性和空白区宽度的等级进行评定,评定方法见GB/T 18348。
3.判定规则
商品条码的质量符合前述要求的,等级判定为合格。